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首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权力运行依据ღ★★、条件及程序
《地名管理条例》(经2021年9月1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ღ★★,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十二条ღ★★:(六)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ღ★★、楼宇的命名ღ★★、更名ღ★★,由直辖市ღ★★、市ღ★★、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ღ★★;
1.受理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命名ღ★★、更名批准单位的备案材料和街路巷命名ღ★★、更名申请材料ღ★★。
4.送达阶段责任ღ★★:通过备案审核的ღ★★,依法进行社会公告ღ★★,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ღ★★;街路巷申报命名报市政府审批ღ★★,并报省民政厅备案ღ★★。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ღ★★。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出现以下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第二十五条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ღ★★。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ღ★★: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ღ★★,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材料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ღ★★,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ღ★★。登记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ღ★★。
4.《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ღ★★,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ღ★★。1.受理环节责任ღ★★: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ღ★★、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ღ★★。
3.登记环节责任ღ★★:使用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ღ★★,对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ღ★★。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责任ღ★★。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2008年第6号ღ★★,2008年10月28日修订ღ★★;2019年4月23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ღ★★: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ღ★★,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ღ★★。
第十四条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ღ★★、消防验收ღ★★、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ღ★★。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ღ★★,根据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第二十七条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ღ★★,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ღ★★;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ღ★★,禁止投入使用ღ★★。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ღ★★。
2.审查环节责任ღ★★:审查相关材料ღ★★,组织现场评定ღ★★,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ღ★★。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ღ★★。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
5.利用职务为用户ღ★★、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ღ★★、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ღ★★、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2008年第6号ღ★★,2008年10月28日修订ღ★★;2019年4月23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十条ღ★★: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ღ★★,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ღ★★。
第十一条ღ★★: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ღ★★,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ღ★★,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ღ★★。“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ღ★★,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ღ★★。
第十四条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ღ★★、消防验收ღ★★、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ღ★★。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ღ★★,根据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第十五条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ღ★★。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ღ★★,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ღ★★。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ღ★★。ღ★★。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ღ★★。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ღ★★: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ღ★★,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ღ★★。第二十条第二款ღ★★:砍伐城市树木ღ★★,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ღ★★。第二十一条ღ★★: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ღ★★、服务摊点的ღ★★,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ღ★★,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ღ★★,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ღ★★。第二十四条第三款ღ★★: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ღ★★。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ღ★★,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ღ★★,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达芙妮d18ღ★★。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ღ★★: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尊龙棋牌版本合集ღ★★、“砍伐达芙妮d18ღ★★、迁移城市树木审批”2项ღ★★,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ღ★★、树木审批”1项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予受理的ღ★★,应当告知理由)ღ★★;
2.审查环节责任ღ★★:审查人员应依据法定条件ღ★★、程序和职责结合报送材料进行书面审查ღ★★、实地核查ღ★★,提出审查意见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ღ★★,以及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ღ★★,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ღ★★,按时办结ღ★★。信息公开ღ★★。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ღ★★。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ღ★★,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ღ★★:改变绿化规划ღ★★、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ღ★★,实施机关ღ★★: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予受理的ღ★★,应当告知理由)ღ★★;
2.审查环节责任ღ★★:审查人员应依据法定条件ღ★★、程序和职责ღ★★,结合报送材料进行书面审查ღ★★、实地核查ღ★★,提出审查意见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ღ★★,以及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ღ★★,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ღ★★,按时办结ღ★★。信息公开ღ★★。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ღ★★。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三次修订)第二十八条履带车ღ★★、铁轮车或者超重ღ★★、超高ღ★★、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ღ★★、路线.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2.审查环节责任ღ★★:结合市政设施实际情况书面审查ღ★★;实地核查ღ★★;审查人员应依据法定条件ღ★★、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ღ★★,提出审查意见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ღ★★,并及时通知申请人ღ★★;不予许可的ღ★★,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ღ★★。
4.监管环节责任ღ★★:按照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要求ღ★★,对被审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ღ★★,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0号)第六条第三款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ღ★★。第二十九条ღ★★: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ღ★★、杆线等设施的ღ★★,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ღ★★,方可建设ღ★★。第三十条ღ★★: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ღ★★。第三十一条ღ★★: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ღ★★,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ღ★★,方可按照规定占用ღ★★。第三十三条ღ★★: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ღ★★,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ღ★★,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ღ★★,方可按照规定挖掘ღ★★。新建ღ★★、扩建ღ★★、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ღ★★、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ღ★★;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ღ★★,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ღ★★。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ღ★★,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ღ★★: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ღ★★,实施机关ღ★★: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ღ★★。3.《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ღ★★:将“占用ღ★★、挖掘城市道路审批”ღ★★、“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ღ★★、杆线等设施审批”ღ★★、“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项ღ★★,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项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2.审查环节责任ღ★★:结合市政设施实际情况书面审查ღ★★;实地核查ღ★★;审查人员应依据法定条件ღ★★、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ღ★★,提出审查意见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ღ★★,并及时通知申请人ღ★★;不予许可的ღ★★,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ღ★★。
4.监管环节责任ღ★★:按照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要求ღ★★,对被审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ღ★★。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ღ★★。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ღ★★,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ღ★★: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ღ★★,应当制定改动方案ღ★★,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尊龙凯时登录首页ღ★★。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ღ★★,明确安全施工要求ღ★★,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ღ★★。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ღ★★:“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ღ★★,下放至设区的市级ღ★★、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尊龙棋牌版本合集ღ★★,并及时通知申请人ღ★★;不予许可的ღ★★,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尊龙棋牌版本合集ღ★★。
4.监管环节责任ღ★★:按照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要求ღ★★,对被审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审核转报申请的理由的ღ★★。
5.在办理审批许可ღ★★、实施监督检查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ღ★★。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ღ★★: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ღ★★:(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ღ★★;(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ღ★★;(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ღ★★;(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ღ★★、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ღ★★;(五)法律ღ★★、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ღ★★。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ღ★★。2.《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9年3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ღ★★,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ღ★★。
燃气经营企业ღ★★、瓶装燃气供应站达芙妮d18ღ★★、车船用加气站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ღ★★,应当依法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ღ★★,并及时通知申请人ღ★★;不予许可的ღ★★,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ღ★★;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ღ★★。
8.燃气经营许可发证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审查ღ★★、实施监督检查时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ღ★★,尚不构成犯罪的ღ★★。
1.《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ღ★★: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ღ★★。由于工程施工ღ★★、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ღ★★,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ღ★★;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ღ★★,不能提前通知的ღ★★,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ღ★★,尽快恢复正常供水ღ★★,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ღ★★。2.《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ღ★★:因工程施工ღ★★、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ღ★★,经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ღ★★,供水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区域内公告ღ★★;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ღ★★,供水单位应当在抢修的同时ღ★★,在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区域内公告ღ★★,尽快恢复正常供水ღ★★,并报告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ღ★★。影响消防灭火的ღ★★,应当同时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ღ★★,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ღ★★。
4.监管环节责任ღ★★: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形式加强停止供水(气)ღ★★、改(迁ღ★★、拆)公共供水批准后续监管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ღ★★、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ღ★★、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达芙妮d18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ღ★★。
5.在办理行政许可ღ★★、实施监督检查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ღ★★;截留ღ★★、挪用ღ★★、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ღ★★。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ღ★★: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ღ★★、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ღ★★,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ღ★★、改动方案ღ★★,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ღ★★,并承担重建ღ★★、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ღ★★。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申请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ღ★★、改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应当提交的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查环节责任ღ★★:按照《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ღ★★,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ღ★★,组织现场查验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ღ★★,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ღ★★。
4.监管环节责任ღ★★: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ღ★★、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ღ★★、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核环节责任ღ★★: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核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ღ★★,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ღ★★、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ღ★★、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ღ★★。
5.在办理行政许可ღ★★、实施监督检查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ღ★★;截留ღ★★、挪用ღ★★、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ღ★★。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ღ★★:从事工业ღ★★、建筑ღ★★、餐饮ღ★★、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ღ★★、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ღ★★,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ღ★★。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ღ★★,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ღ★★。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ღ★★。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ღ★★,根据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正)】第三条第三款ღ★★:直辖市ღ★★、市ღ★★、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ღ★★。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排水许可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ღ★★。第六条第一款ღ★★:排水户向所在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ღ★★。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ღ★★。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2.审查环节责任ღ★★:按照《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ღ★★,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ღ★★,组织现场查验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ღ★★,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ღ★★。
4.监管环节责任ღ★★: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ღ★★、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ღ★★、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ღ★★。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ღ★★,2010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九条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ღ★★、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ღ★★,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ღ★★,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ღ★★。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3月29日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ღ★★,根据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ღ★★。)第四条ღ★★: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ღ★★。 第五条第一款ღ★★: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ღ★★、二两个资质等级ღ★★。 第八条第一ღ★★、三款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ღ★★。二级资质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ღ★★。”ღ★★。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号)ღ★★:《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第90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二级)”ღ★★,具体监管举措2.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ღ★★:下放审批层级至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尊龙棋牌版本合集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查环节责任ღ★★: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包括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审核)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尊龙棋牌版本合集ღ★★,应当说明理由)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ღ★★。依据资质管理规定对作出的资质审批决定予以公开ღ★★,方便公众查阅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ღ★★、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ღ★★、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ღ★★。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ღ★★、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ღ★★;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ღ★★。
5.在办理行政许可ღ★★、实施监督检查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ღ★★:商品房预售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ღ★★:(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ღ★★;(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ღ★★,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ღ★★,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ღ★★;(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ღ★★。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4年第40号ღ★★,2004年7月20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第一款ღ★★: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ღ★★,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ღ★★,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ღ★★。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20项ღ★★:“商品房预售许可”ღ★★,下放设区的市级ღ★★、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达芙妮d18ღ★★。
1. 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符合法定条件予以许可的ღ★★,应当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开发企业ღ★★;不予许可的ღ★★,应当书面通知开发企业并说明理由ღ★★;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ღ★★、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ღ★★、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ღ★★。
5.在办理行政许可ღ★★、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ღ★★,取得相应资格ღ★★,方可上岗作业ღ★★。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ღ★★。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ღ★★、安装拆卸工ღ★★、爆破作业人员ღ★★、起重信号工ღ★★、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ღ★★,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ღ★★,方可上岗作业ღ★★。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ღ★★:锅炉ღ★★、压力容器ღ★★、电梯ღ★★、起重机械ღ★★、客运索道ღ★★、大型游乐设施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ღ★★,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ღ★★。
4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第二十五条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ღ★★、起重信号工ღ★★、起重司机ღ★★、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ღ★★,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ღ★★,方可上岗作业ღ★★。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ღ★★。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ღ★★:委托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2.审查环节责任ღ★★:材料审核ღ★★,包括申请表ღ★★、申请人身份ღ★★、健康状况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合格等证明材料ღ★★;提出审查意见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对考核合格的人员ღ★★,颁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ღ★★;对不合格的ღ★★,应当说明理由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申请不予受理ღ★★、确认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行政确认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确认申请的理由的ღ★★。
4.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审核过程中有索取或者接受企业或个人财物ღ★★、谋取个人利益等腐败行为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ღ★★。
危险物品的生产ღ★★、经营ღ★★、储存ღ★★、装卸单位以及矿山ღ★★、金属冶炼ღ★★、建筑施工ღ★★、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ღ★★,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ღ★★。考核不得收费ღ★★。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ღ★★、项目负责人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ღ★★。
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4年第17号)第一条ღ★★: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ღ★★,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ღ★★,制定本规定ღ★★。第五条ღ★★:“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ღ★★,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ღ★★。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第24项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ღ★★、项目负责人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ღ★★,委托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查环节责任ღ★★:材料审核ღ★★,包括申请表ღ★★、申请人身份ღ★★、应具备的申请条件ღ★★、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ღ★★;提出审查意见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ღ★★,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ღ★★,并予以公告ღ★★;对不合格的ღ★★,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一款ღ★★:国家对矿山企业ღ★★、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ღ★★、烟花爆竹ღ★★、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ღ★★。第四条ღ★★:省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ღ★★,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ღ★★,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ღ★★。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第25项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ღ★★,委托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查环节责任ღ★★: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进行审查ღ★★。
3.决定环节责任ღ★★: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ღ★★,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ღ★★;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ღ★★,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ღ★★,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ღ★★。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ღ★★,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ღ★★。予以许可的ღ★★,应当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ღ★★;不予许可的ღ★★,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ღ★★;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尊龙棋牌版本合集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ღ★★、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ღ★★。
3.在受理ღ★★、审查ღ★★、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ღ★★。
5.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ღ★★、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ღ★★,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ღ★★,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ღ★★。
7.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ღ★★,不依法处理的ღ★★;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ღ★★,不依法处理的ღ★★;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ღ★★,不及时处理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ღ★★;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ღ★★;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七条ღ★★:建筑工程开工前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ღ★★。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4年第18号)第二条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ღ★★、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ღ★★、管道ღ★★、设备的安装ღ★★,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ღ★★,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ღ★★,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查环节责任ღ★★: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核实(包括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审核)ღ★★;依法进行资质审查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ღ★★;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ღ★★;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ღ★★: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ღ★★、勘察单位ღ★★、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ღ★★,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ღ★★、专业技术人员ღ★★、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ღ★★,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ღ★★,经资质审查合格ღ★★,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ღ★★。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年第158号ღ★★,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十条第一ღ★★、二款ღ★★:专业乙级ღ★★、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ღ★★。专业乙级ღ★★、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许可ღ★★、延续的实施程序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ღ★★。
3.《安徽省人民政府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4〕4号)附件4第11项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中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ღ★★,委托下放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查环节责任ღ★★: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包括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审核)ღ★★;依法进行资质审查ღ★★。
3.在受理ღ★★、审核ღ★★、审批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ღ★★、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审核转报申请的理由的ღ★★。
5.在办理审批ღ★★、实施监督检查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ღ★★;截留ღ★★、挪用ღ★★、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ღ★★;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ღ★★;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ღ★★:“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ღ★★、勘察单位ღ★★、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ღ★★,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ღ★★、专业技术人员ღ★★、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ღ★★,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ღ★★,经资质审查合格ღ★★,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ღ★★。”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2015年6月12日ღ★★、2017年10月23日予以修改)第七条ღ★★:“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ღ★★、设计活动的单位ღ★★, 实行资质管理制度ღ★★。”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令第160号ღ★★,2015年5月4日ღ★★、2016年9月13日ღ★★、2018年12月2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ღ★★:“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ღ★★、工程设计甲级资质ღ★★,以及涉及铁路ღ★★、交通ღ★★、水利ღ★★、信息产业ღ★★、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ღ★★,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ღ★★。……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ღ★★,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ღ★★。”ღ★★、第九条ღ★★:“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ღ★★、劳务资质ღ★★、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ღ★★、交通ღ★★、水利ღ★★、信息产业ღ★★、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ღ★★。具体实施程序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工程技术ღ★★,ღ★★。”
4.《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第145项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ღ★★、部分乙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的初审”ღ★★,《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6〕67号)第29项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ღ★★、部分乙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的初审”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查环节责任ღ★★:材料审核ღ★★,提出审查意见ღ★★,报省住建厅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查意见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ღ★★;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ღ★★;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ღ★★:“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ღ★★、勘察单位ღ★★、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ღ★★,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ღ★★、专业技术人员ღ★★、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ღ★★,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ღ★★,经资质审查合格ღ★★,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ღ★★。”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2015年6月12日ღ★★、2017年10月23日予以修改)第七条ღ★★:“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ღ★★、设计活动的单位ღ★★, 实行资质管理制度ღ★★。”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令第160号ღ★★,2015年5月4日ღ★★、2016年9月13日ღ★★、2018年12月2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ღ★★:“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ღ★★、工程设计甲级资质ღ★★,以及涉及铁路ღ★★、交通ღ★★、水利ღ★★、信息产业ღ★★、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ღ★★,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ღ★★。……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ღ★★,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ღ★★。”ღ★★、第九条ღ★★:“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ღ★★、劳务资质ღ★★、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ღ★★、交通ღ★★、水利ღ★★、信息产业ღ★★、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ღ★★。具体实施程序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ღ★★。”
4.《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第145项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ღ★★、部分乙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的初审”ღ★★,《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6〕67号)第29项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ღ★★、部分乙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的初审”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初步审核申报材料ღ★★;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2.审查环节责任ღ★★:材料审核ღ★★,提出审查意见ღ★★,报省住建厅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ღ★★:1.对符合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核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查意见的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ღ★★;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ღ★★;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ღ★★:“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ღ★★、勘察单位ღ★★、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ღ★★,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ღ★★、专业技术人员ღ★★、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ღ★★,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ღ★★,经资质审查合格ღ★★,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ღ★★!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ღ★★。 ”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十条ღ★★: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ღ★★,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ღ★★:(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ღ★★、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ღ★★;(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ღ★★、水运ღ★★、水利ღ★★、铁路ღ★★、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ღ★★;(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ღ★★、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ღ★★;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ღ★★;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尊龙棋牌版本合集ღ★★。
3.《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第141项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建筑业企业承包特级ღ★★、一级ღ★★,部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审批的初审”ღ★★,《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6〕67号)第28项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建筑业企业承包特级ღ★★、一级ღ★★,部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审批的初审”ღ★★。
4.《安徽省人民政府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4〕4号)附件4第11项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委托下放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ღ★★。
1.受理环节责任ღ★★: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ღ★★;应建筑业企业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ღ★★、解释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ღ★★;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ღ★★。
2.审查环节责任ღ★★: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包括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审核)ღ★★;依法进行资质审查ღ★★。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ღ★★,有下列情形的ღ★★,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ღ★★。
3.在受理ღ★★、审核ღ★★、审批过程中ღ★★,未向申请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ღ★★;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审核转报申请的理由的ღ★★。
5.在办理审批ღ★★、实施监督检查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ღ★★;截留ღ★★、挪用ღ★★、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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